媒人介绍,对象可以是义务的,也有可以是收费的,这个纯粹属于自愿行为。有一些相亲是发动身边的亲戚好友帮助相亲,那这种可能是人情上的来往,可能不会收费,但是也应该适
口头承诺介绍费不给,建议先和中介就得用问题进行协商,可以报警,但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如果是合法的费用,是可以的,否则不行。首先当事人应当收集好证据,有文字协议最好,如果没有协议,只是口头协议,那当事人就得想办法找证据,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和对方评理,最好是诱导对方说出以前说过的话,如果再不成功,当事人就只能找朋友偷偷假装要接活并录,如果真的搞不到手这些证据,那你投诉他的做用就很小,在你有证据的情况下,找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怎么办,可以问里面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也一样的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个就要看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如果工作能力强的人,也一样的会解决问题。另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目前建筑市场大环境下,由于信息与资源的不对等,工程居间行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各环节是大量存在的。即便是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建设方所发布的招标信息因受发布时间、地点和方式的制约不能做到对所有施工企业的公开,因此催生出获取工程信息的有偿服务很大程度上是建筑市场的必然。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