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知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如下: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5、债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是一项诉讼救济制度,其目的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
对于民间借贷,双方对还款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还款;暂时无力还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有以下处分债权的效力:1、债权人的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遵循严格的条件;2、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的具体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效为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在债务人债权到期至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都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