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
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实现,而代位权必须次债务人受领才能实现,代位权是一种请求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而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使代位权应当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仲裁的效力是有待争议的。【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合同代位权指在债务人行使债权时,发生懈怠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