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但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委托他人。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3张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 4.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无档案可查证明; 5.委托书。
身份行为一般不可以代理。身份行为是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变更和终止身份关系为目的,包括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身份行为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但必须处于真实意思表示且在代理权限内。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劳动事务,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行为,必须签署劳动事务代理协议的。
委托与代理不相同。委托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而代理除包括委托代理外,还包括法定代理,法定代理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基于亲属关系。
之间的区别在于: 1.各自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而委托合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有不同之处。代理可以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而委托合同只能是委托代理。 3.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而委托合同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