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缴税方式如下:一般按照百分比来缴税,需要缴纳的税款有增值税,按收入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缴纳;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地方教育费,按增值税的2%缴纳等。
按照现在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应该是每平方每年缴纳2块钱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土地的租金。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不等同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议价确定的。转让价格更多地是参考公司目前净资产、财务现况、无形资产以及今后的预期利润、发展前景、行业状况、业绩预期等。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消费者购买房屋时购房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与卖家进行协商,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者退款。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
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问题,还需要考虑到地方的实际状况进行确定。 例如对待刚刚播种的作物,按照其一季的总产值来计算的话,可以给予其中的三分之一作为补偿的本金;至于那些正在成长中的农作物来说,我们可以考虑按照它们一季的产值进行全数补偿;在谈到粮食、油料及蔬菜类的青苗时,如果这些作物已经有了收获的可能性,那么就不存在任何补偿的问题;当然,对于那些无法产生收益或收获的作物,只能以一季的产量为基准来进行补偿。 至于那些属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资源,我们应该尽力将它们进行迁移,同时由占用土地的相关企业单位承担移植所产生的费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征用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属其他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二)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1、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 2、若中标项目已施工,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市场价格支付款项。 3、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且项⽬⼯程经过竣⼯验收合格的,承包仍可进⾏索赔,但是承包⼈应当就案涉⼯程的成本价进⾏严格的举证。
1、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 2、若中标项目已施工,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市场价格支付款项。 3、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且项⽬⼯程经过竣⼯验收合格的,承包仍可进⾏索赔,但是承包⼈应当就案涉⼯程的成本价进⾏严格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