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证时约定房产产权的份额在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的,可以直接附加协议注明产权份额,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补充产出份额的比例说明。相关资料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执行: 1、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2、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有遗嘱么?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夫妻俩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产证上载明男方的财产份额为70%,女方的财产份额为3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分析:此案的症结是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制
孙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在世的,应当由儿子继承,儿子去世的可以由孙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