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债权人根据借款合同有权获知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根据合同按时收回本金和取得借款利息,但无权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
来源于企业利润的分红有两种类型:一种股份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一种是利润分红,是指企业每年年终时,首先按比例提取一部分企业总利润构成“分红基金”,然后根据雇员的业绩状况确定分配数额,最后以红利形式发放的劳动收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6条第2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