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6点左右,在四川成都的一家超市,店主是老两口。一名戴口罩的男子进入商店消费。当他得知商品单价是15元时,他拿出一张5元和一张100元的钞票来支付。当准备找男人的余款时,阿姨发现钱有些不对劲,准备拿过来检查。这时,这名男子非常冲动,想把钱拿回来。这时,这名男子发现事情已经暴露,急于逃跑。
伪造货币的量刑标准是: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为,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警方就应当立案侦查。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