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住院费由国家承担。农村五保户住院期间发生的生活及陪护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五保户现在住院治疗实行先看病、后交钱的原则。即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政府承担,出院时一并报销结算:五保户住院总费用先由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给予10%的减免,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当地新农合医疗补助和民政医疗救助分别按比例分担;农村五保户住院期间发生的生活及陪护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领失业金期间,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其产生的生病住院的医药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属于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因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以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异地就医备案是在异地就医之前,办完备案以后再上异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拍片不住院不可以报销,必须要住院才行。手续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院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进行结算。
二次住院取钢钉,一般正常情况下是医保报销范围的。但是,也要根据各地医保录入的项目而定,大部分地区是在医保范围内的。在住院之前,可以向当地的医保单位进行咨询。患者出现骨折后,采取钢钉进行内固定,一般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可以将钢钉取出。在确定取钢钉之前,一定要先向当地医保局做好咨询,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没在定点医院住院可以报销,但要符合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有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需要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这种情况由医院医保办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医保中心会在2个工作日里回复是否可以。 另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来不及去定点医院就医的,在非定点医院(含异地医院)住院的,在住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到医保中心申报。 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得到回复且已批准转院,参保人员到转院医院就医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低保、低收入群体应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凭医院的诊断书或者收费收据,根据你所在地的社保所,规定的时间去报销。一般先交上单据,费用过一段时间给你。 低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可以按新农合的规定按比例报销医疗费,是低保户,还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相关资料出院时可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