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特征: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丰富。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是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属于创作、保存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 【法律依据】 《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第二条规定,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包括:(一)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侵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不经著作全人的许可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行为侵权。行为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使用他人作品未署名侵犯署名权。署名权,也称作者身份权、艺术创作作者身份权、尊重作者权,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
署名权不得放弃,所谓放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协议还是单方声明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且放弃署名权的涵义仅仅是作者同意自己不署名,这本身其实是署名权的行使方式,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就包含有署真名、笔名及不署名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
署名权被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自行调解,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导致被侵权人名誉受损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回复名誉。如果侵权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49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
不论是自己的作品还是委托作品,署名权都是一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是一个人永久性的权利,所以委托作品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10条第2项,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