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家属的供养条件,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3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依靠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
【法律意见】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赔偿。工亡职工生前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供养亲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为失去供养条件,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 其它类型需要供养的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谓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 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对其家属进行赔偿的一种项目。 【法律依据】
被供养的亲属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供养亲属的范围包括。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一般是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对其家属进行赔偿的一种项目。 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怎样算,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则年限至18周岁。 被扶养人60岁以上,年龄每增减一岁就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则按照5年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对供养亲属
职工的供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工伤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
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如下: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7、工亡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