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采用。
打架判定责任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打架斗殴的,无论谁先动手,无论动机,只要双方都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认定在于对方当事人所收伤情,公检法会根据一方当事人的伤情对另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认定。未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的,将依法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扰乱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被骗一百元钱可以报警,警察会帮处理,但是诈骗数额低于3000,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对方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诈骗数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这时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广大工会干部必须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用维权促维稳,切实增强做好维权工作的紧迫性、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资问题时,要依法找准位臵,明晰身份,当好劳动者利益代表一方,而不能停留在中间调停人的位臵上,更不能把自己摆在职工的对立面。
公安仅凭口供是不可以抓人的。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根据口供抓人的,仅仅是在口供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公安机关可能不会抓人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任何案件的判处都需要有证据,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别的证据,是不会进行依法判决的,但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降工资违反劳动法。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检察院7天是否会提前,看具体情况而定,有可能提前。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为7天,7天内的任何一天都可以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指自然日,包括周末。若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之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十五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的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