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
对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礼道歉; (七)赔偿损失;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犯肖像权并不一定要本人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 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共场合被拍到脸只要不用于盈利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著作权被侵犯的解决方式: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 2、调解。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 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民事诉讼。 【法律
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一、存在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二、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人具有过错。 三、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法律依据】 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