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赔单证。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的,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一是出险通知书; 二是出险证明; 三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 四是修车发票; 五是结算清单原件; 六是修理材料清单原件。 2、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的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为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工伤之后治疗期满,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处理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 其次,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必须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得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工伤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另外,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 《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代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保险代理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不可以。《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但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保险纠纷撤诉后诉讼费给退,但是只能退一半。保险纠纷也是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一般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有起诉的一方垫付诉讼费,而最终都是由败诉一方承担。不过在诉讼中,原告可能出现撤诉的情况,此时诉讼费就会由原告来承担,不过也只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未预交,法院应通知其预交
《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另外,《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