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过虚拟身份骗领信用卡或者伪造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达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同时真实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都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人分手了信用卡却不“分手”,男子盗刷前女友信用卡被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分手后,男子与前女友的信用卡“藕断丝连”,私自从绑定的微信里盗刷了8000余元。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犯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判拘役的,拘役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一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包括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和银行、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其立案标准为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立案管辖方面的内容是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两种最大的差别在于信用卡诈骗是利用信用卡进行事实诈骗,而诈骗罪不限手段,客体为公私财物。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特殊类型的诈骗罪,基本型量刑也比普通诈骗罪重。
信用卡诈骗7万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的规定:1、公安机关接受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材料;2、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4、审查结束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