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的定罪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信用证诈骗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