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借条写不写归还日期对借条的效力没有影响。借条就是表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的成立的书面凭证,一般是由借钱的一方给出借一方写下的,表明借钱的一方欠了出借方的钱。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 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欠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1、标题要写借条。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4、表明出借的方式。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等等。 除此之外写借条还需要注意: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利率应写清是年利
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属于违法行为。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借条里的逾期违约金不应当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如果当事人双方串通故意以高额违约金的方式达到高于四倍银行同类利息的目的,而法院又不干预,无疑为变相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仍为3年,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