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在生活中很多借款合同都是让写明借款用途,不知道借款用途就有很多的未知性,不知道借款人要借钱干什么,风险性就大增,所以很多人都要写明借款用途。
担保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论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债务后,都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般来说只要有借款人签名,具体数额,并且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是有效的。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然可以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条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的。
亲朋好友借钱一般情况很少有携借条并且约定好还款时间,但是又都希望对方能够及时还款避免拖太久。有些人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一直拖着不还钱,那么贷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
借钱时为了有个保障一般都会写借条,然后才会把钱借给别人,但是你遇到过写了借条但是却没借给钱的情况吗?安徽一男子王先生向朋友借钱,商量好先写的借条然后再给钱,借条写好了但是对方却推迟说过段时间再把钱借给他,听朋友这么说王先生也没好说什么,就应下了,谁知却给自己带来了一场官司。朋友拿着欠条直接起诉到法院,让并未拿到借款的王先生还钱。
共同借款人是否可以起诉部分借款人,要看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违约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案件已经结案,并且银行系统能够查询得到,那么是不需要去法院开结案证明的。但是如果未结案、或者对方未申请法院执行,去银行贷款需要提交结案证明。结案证明可以联系下原来承办案件的法官开具。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