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
借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拒不执行时,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十九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效合同的法律结果,在合同法上有清晰的规则。《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而遭受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也就是说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许当事人利益遭受危害; 因而,当事人有必要对合同无效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职责,使之
1、合同的订立应当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为主,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应当不超过年利率的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借款的种类是属于哪个的、借款的币种是属于哪种、借款的是用在哪里的、借款的金额或者是数额有多少、借款的利率规定标准等等。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2.借款的种类,借款的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时发生的利息费用,或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费用等。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 【法
借款合同到期,债权人遇到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三)申请书应当写
出借居间服务合同中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 1、出借人、借款人; 2、借款金额; 3、借款时间。 在一般借贷关系中,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合同主体的一般规定就行。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除此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从事商业
约定借款利息在相应的范围内合法。具体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