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因素较多,与借条内容,夫妻双方的陈述,债权人的陈述及其它相关证据均有关系,在此仅表述法律上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和解释。(一)、婚姻法第十九
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离婚后仍属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如果在离婚诉讼当中的借款是用来给孩子治病的等这些状况,视为共同债务;但是个人借款是为了应付这场离婚官司,总之是没有用在关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件事情上的都属于个人债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以为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以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伪造无婚姻证明借款离婚后仍属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