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所以,从一定角度讲民间借贷是安全的。 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规避风险: 1.搞清楚借款的目的、贷方的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可轻易借给贷方大额的资金。 2.要求贷方出具借条,写明归还日期。如果是非常小的金额,当然可以不用,但最好是有第三人能证明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最新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
民间借贷合同不一定要公证,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将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间借贷中违反借款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
审核以下方面: 一、个人征信。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会要求查询征信报告,如果征信有逾期记录达到连三累六,那么很容易会拒贷。 二、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是很重要的审核材料,因为能保证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银行审核放贷额度也是根据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而定的。 三、银行流水。银行会审核银行流水,从转账记录、收款记录、支出记录等。 四、个人信息。一般来说,年龄在25-40岁更受欢迎,其
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是非法集资,国家允许合法的民间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问题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人民法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三、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四、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