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
【法律意见】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是否坐牢对担保责任的承担没有影响。具体担保责任如下: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
《担保法》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债务人财产被债权人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让法院解除对财产的保全,这样债务人就可以处分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会随着当事人的起诉而
原告:王,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市区路幢室被告:张,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市区镇路号(系死者洪之妻)被告:洪,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