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如果债务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如何处理: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
代位权是否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
债务人在外地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债务人死亡,可向其配偶追偿。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死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还可以采取行政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债务人死亡有财产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