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标准参照以下法律条文。《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对于债务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离婚,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归还,但是由于这种条款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还有逃避债务之嫌,通常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是针对债权人提起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告的债务诉讼,而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债务性质应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来分析,考虑
邯郸县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
(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债务要不要共同承担,要依据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就要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