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2、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
离婚后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前,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无须单独就此进行举证
夫妻离婚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当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那么在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2008年8月30日,被告张某向原告毛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还清。但张某到期并未归还借款,多次追讨无果后,毛某于今年6月
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借的债务,只要这个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个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单独出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
【法律意见】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
如果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的,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
结婚之前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的债务,但有些债务是以双方的名义欠下,比如是双方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欠下,这样就算是没有结婚,也应该要双方共同去承担。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