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某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规定将该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
从小张向你借款的用处看是为了给孩子看病,而不是为小张或其前妻个人使用,此是小张的家庭借款,此债务应属于小张与其前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他们离婚时对
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需要偿还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法律意见】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无共同债务”的条款,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故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该协议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男方:______,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市人,现住××市________。女方:___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在结婚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离婚夫妻债务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______市人,现住___市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