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亲去世欠了20万的,债务的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父亲的个人债务,与配偶和子女都没有关系的,应由父亲一方个人承担,父亲已去世的,用其遗产进行偿还;如果是父母双方共同债务,则一方去世的,应由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父母双方都已经去世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则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般来说属于个人债务的不会执行配偶的财产。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才有义务偿还。 这里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宜简》第十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规定,婆婆属于夫妻双方母亲,有法定赡养义务,因此双方婚姻期间为婆婆看病所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并未作出关于此点的新的规定。并且即使在双方婚姻期间,男方借钱给母亲看病而女方不知情的这种情况,依然是属于夫妻债务的,因为男方本身就是为自己的母亲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负债的,因此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是属于夫妻债务的。 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由个人负担此债务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宜简》第17条的规定,则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暂时无力偿还的,分期清偿债务;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终结执行。 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这主要取决于儿子是否成年。若是儿子没有成年,那么儿子所欠下的债务,父母就有义务替儿子偿还;成年之后孩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完全没有义务替儿子偿还,儿子一个人打拼便可以偿还所欠下的债务。但若是父母有继承儿子的遗产的,那么就有可能会被银行追偿,放弃继承的话,就不用偿还债务,但前提是要在遗产分割之前放弃继承才有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欠债人死亡了需要用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