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婚前一方的债务婚后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公司被吊销、注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
夫妻个人债务的确定有以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补写的欠条是否形成新的债务关系要分居具体情形确定。 《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申请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组应当通过查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债权进行确认;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购货、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义务等。 清算组应当对这些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工作。即在清理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收回,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
暂时无力偿还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