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处理原则有三种。 1、合法原则。 2、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 3、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 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
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 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保证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 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 《合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时,原为夫妻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不向法院起诉有以下方式催收债务: 1、电话催收; 2、书面函件催收; 3、面访催收;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 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公司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 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