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达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
假释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并不需要交钱,也不需要交押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
不得假释的条件和情形: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一)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二)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三)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法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
执行假释刑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十年。而且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刑罚在十三年以上,才能申请假释。而且有一些特别罪犯是不能申请假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如下: 1、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 3、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法律依据】 《
假释的实质条件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假释的条件如下: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 3.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程序如下: 一、提出假释建议书。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在监狱服刑的职务犯罪分子,如果要进行假释的,需要满足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条件,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办理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