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一方不知情,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都没有偿还义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夫妻另一方欠账如果是共同债务的话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收款法。 二、贴现法。 三、加息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
父母欠债时不可以要求儿子偿还,但如果儿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可以在继承范围内进行偿还。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侵权行为给别人造损害的,如果是一方主观原因,另一方并不知道,就不应该承担侵权债务,另外,离婚时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必须两个人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的致残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没有明确是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偿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