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话,除非能证明是单方赠与,不是赠与给夫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老赖是指那些有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如果是老赖,则禁止其儿子就读费用昂贵的私立学校,其他方面一般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父亲有钱并且将钱都转移到了子女的名下之后,就可能会连累子女了。建议尽快还
父母把房过户给儿子,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儿子去世儿媳是否能继承公婆遗产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丧偶儿媳的公婆定下遗嘱,给儿媳留有财产。则丧偶儿媳能根据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如果丧偶儿媳的公婆定下的遗嘱并没有给儿媳留下财产,根据遗嘱执行被继承人财产,丧偶儿媳是无法继承公婆留下的财产。 如果丧偶儿媳的公婆并未定下遗嘱,而是根据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
公公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可以写儿子名字,因为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在房产证上写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没有规定房产证只能多少人的名字。所以公公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可以写儿子的名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再婚以后加名就意味着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哪怕房子原本是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加名就视为是共同共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作出判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儿子欠高利贷,父母没有赔偿的义务。 现实中借高利贷的很多都是已经成年的人,这个时候儿子与父母之间就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自然对于儿子在外面的欠债,不管是否属于高利贷,其实与父母都是没有关系的。 但若是父母有在儿子去世之后继承了儿子的遗产,那么此时就需要在继承份额内同时承担儿子的债务,不过由于高利贷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高利息部分,也可以不用清偿。
子女有赡养自己年老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离婚。但儿媳却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
儿子欠债还不起,对于儿子欠债是否需要父母偿还的问题,还得看儿子具体有多大年龄。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儿子欠债是否需要父亲偿还的问题,还得看儿子具体有多大年龄。 1、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亲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亲是其法定监护人。 2、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亲就不用偿还,现代社会自己行为,自己负责,反对株连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