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好财产以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