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对于一般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在免责条款有效的情形下,一般可以被免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免责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但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
确定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不可抗力免除的责任仅限于违约责任。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收取定金后遭遇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 卖方可免除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的责任,但不能扩大到卖方返还原定金的义务也可以一同免除。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当然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并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内容,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3、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民事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正当防卫行为;3、紧急避险行为;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5、不可抗力;6、受害人的过错;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成原告的损害具有过错。
合同没有免责条款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条件主要如下: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其他法定生效条件等。
承包合同的免责条款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承包合同的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