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明文规定,凡在小区外门实施改造活动者,皆属于违法性质,届时由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拆除处理。 在这类情形下,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拆除,同时向违规当事人发出相应处罚决定。 两者结合,不仅体现了严格的法律执行力,更能有效打击违规建筑现象。 以下便是针对该类情况的具体规定: 如果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将首先由其所属的城市或县城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如逾期未能落实者,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代为完成拆除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对应的罚款惩罚。
可通过物业管理、居委会调解。 如果协调失败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走诉讼程序,要看提供证据和具体主张。 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 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