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的,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则单位首先应该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再根据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来确定单位的法律责任:4、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经济补偿金。5、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本要工资来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1、在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的,只在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即可,未超过一个月,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得不到赔偿支持的。2、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入职不交五险违法。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试用期期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出具具体说明,否则员工能提出仲裁结果,如果不理智裁员,员工可要求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入职不满半年折合半月工资)。如公司能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录用条件,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失误、问题,辞退就是合理的辞退了。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需要支付工资给的。 根据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只要你入职参加了工作,付出了劳动,那么取得报酬就是你的权利。 获取报酬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所以不管你入职七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都应该支付你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入职要户口本复印件是管理的需要。单位入职要户口本复印件,这是个别单位对入职员工的要求,是出于单位人员管理方面的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相关的规定,所以并不属于违法,是合理的比如现在有很多身份证上的地址是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不相符。加上现在社会大学生档案管理比较混乱,身份证是学校以前的集体户口,但毕业后档案不是回原籍就是去了人才市场;甚至有部分还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去到哪了!所以很多企业老板为了保险起见特别会要求用到户口本复印件。
未依法缴交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如果以未依法缴交社保为由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