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