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有如下规定: 1.第36条第6项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第46条第5项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第81条第9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4.第74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的时候,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