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和公司在公司法中是并存的,并且两者是不矛盾的。因为两合公司比较适合我国现在的经济状况,也非常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周转。简化了公司的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很适合我国大多数公司的现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并不包含保险法,两者都属于商法,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公司法中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有:《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红利的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下,对股东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法股东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即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实际有四种情况:不成立、成立但无效、成立但可撤销、成立且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法律责任违反之后的处罚是: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如散补足。因为法定公积金是公司在运营中应当提取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兼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增资扩大规模是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对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中经理的职责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可以自由约定的是: 1、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 4、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认缴新增资本。 5、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 6、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 8、经理的职权。 9、执行董事职权。 10、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