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不可以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大股东的具体概念: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占比最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
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公司法董监高竞业禁止的法条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股东干股退股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
公司法改选董事的程序: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三、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制定清算方案。 六、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 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
《公司法》修改以后,将会有更多的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就是允许在章程里面自己去规定,不完全由法律来规定,允许章程自己规定了,给公司、企业更多的自由意志。国家减少了这种强力性的干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