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债权人公告可以填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一、依法成立清算组。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告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之一。
法律没有对公告时间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规定了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子公司上缴利润不需要公告,合并报表只是为了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不是为了纳税。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一、公司OA系统进行公示 公司可以将新制定的规章制度通过公司OA系统进行公示,但是不妥之处在于,如果一旦发生争议,则电子证据难以提交及证明其真实性。 二、电子邮件通知 员工入职时,劳动合同或者入职登记表都有留个人邮箱,可以将规章制度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每个人的邮箱,或者有公司邮箱进行群发。 三、公告栏粘贴 公司可以将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粘贴至公司的公告栏,但是不妥之处在于举证困难,建议与当天粘贴报纸一起拍照留存以便举证。 四、签收表 公司可以制作签收表,要求员工对规章制度进行签收,这是比较保险的办法。 五、入职登记表声明 在员工入职签订入职登记表时,在登记表加一句公示条款,要求本人确认已经充分阅读公司的《员工手册》并表示愿意执行。
根据案件的不同,登报公告的期限一般也不同。比如诉讼文书的送达公告时间,与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时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没有债权人公告可以填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一、依法成立清算组。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报前需要向报社或者与报社合作的媒体机构提供登报时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内容无误。登报时需要问清楚相关单位指定的什么报纸,一般情况登报需要在市级或省级以上才具有法律效应,登报成功后第二天即可见报。减资公告是指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在省级及以上报纸进行减资公告。当一个公司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省市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民事诉讼的公告期限为60日。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转发政府通告不违法。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当事人。同时,对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要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在条例正式施行后,如一段时间内出现大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难以按照条例规定期限答复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并尽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