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公摊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
在现在的小区里,违章搭建,私占公共用地的事情时有发生,作为一个文明的公民,我们应该理性维权。 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小区违建物业责任最大。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区物业,要
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参考如下: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 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作
对于其他业主占用公摊区域,如果物业对此不予理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是: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 公摊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多楼层的住房,国家明确规定,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多楼层建筑的楼层数指得是在6层左右的砖混合的建筑,而其他的公摊部分的面积也包括外墙的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摊面积国家的相关的规定如下:多楼层的住房,国家明确规定,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多楼层建筑的楼层数指得是在6层左右的磗混合的建筑,而其他的公摊部分的面积也包括外墙的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楼梯; 楼梯间以及为每位住户所提供的服务业务的用房(热水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等)。一般情况下,这些会占我们住房建筑面积的13%—18%。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增加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
公摊面积增加:增加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误差不超过百分之三的话购房者不能请求解除合同而且必须补交增加的公摊面积的款项。 【法律依据】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