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参与民主生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参与民主选择(选举投票); 第二:参与民主决策(社情民意反映、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举行社会听证); 第三:参与民主管理(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 第四:参与民主监督(批评建议权利、申诉诉讼权利、指控举报权利) 以上这些均是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
宪法与公民具有密切的联系,宪法就在公民身边,时时刻刻衡量着每个公民的行为是否合法。一般而言,宪法是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的: 1、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2、宪法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3、宪法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
杜会保障权是人权的基本项目。社会保障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又称福利权,即公民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来承担和增进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准的权利。具体而言,即政府和社会应保障个人和家庭在遭受工伤、职业病、失业、疾病和老年时期维持一定的固定收入并获得其他各种补助。既是基本人权的一种,也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其具有法定性、非对等性、复合性、集群性四个特点。
除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外的义务的,都不属于于公民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我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即一个人通过一个国家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又在另一个国家再一次通过该国的法律获得该国国籍,就被视为拥有双重国籍。 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4、不满八岁的未成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当兵入伍分三种,第一种就是普通的士兵,也就是说服兵役,入伍满两年兵役之后推出现役,这也就是说是义务兵军衔。第二种是参军到军校,也就是说在高考的时候报考军事类院校,军校专科毕业生到部队是少尉,本科生是中尉,第三种是国防生,也就是说在高考的时候报考地方类院校的国防定向专业,在地方院校读书,毕业之后到军校,也是军官待遇。这就是国防定向生。
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1、 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2、 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3、 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4、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5、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直接选举、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