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
徐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而对于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妻子名下的房子可以用男方的公积金来还,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结婚证即可办理公积金取出。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与社会保险一样,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缴纳住房公积金后,若想买一个房子,那么就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用来支付他的房子的首付,那么这样子就解决了买房时的燃眉之急,不至于自己突然遇到了好的机会,而没有钱的情况。
在上海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上海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个人征信良好,另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征信良好,具有稳定工作且能按时归还欠款。 4.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公积金是可以跨省买房的。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以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通知还提出,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