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共同遗嘱的撤销有以下方式: 1、立新遗嘱撤销原遗嘱; 2、书面声明原遗嘱无效; 3、以具体行为表明撤销的意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