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家立得遗嘱是自己书写的遗嘱的话,是不需要旁边有公证人员的,这个只是需要具备遗嘱的能力之人写的,还有这个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以啦。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老人家写的是公证遗嘱的话,那么这份遗嘱是要去当地的相关公证机关单位去办理的。.所有见证人都必须具备的条件1).见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见证人无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情形,即文盲、盲人、不知晓遗嘱语言等情形;3).见证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4).见证人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
房屋产权可以公证。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权利人为准,如果双方约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仅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话,未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双方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协议有效不等于就产生了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房屋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公证的房屋产权约定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权利人仍以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权利人为准。 房产公证程序: 1、公证申请。 2、公证受理。 3、公证审查。 4、出具公证书。
没有效力,而且公证处也不会受理的。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不是公证才有效。公证只是增加了该协议的证明效力。普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就协议内容达成协商、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但若当事人约定公证为协议生效条件的除外。
公证婚前婚后财产的步骤如下:当事人应向具有公证资格的公证机关提交申请财产,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依法受理,并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老人订立的遗嘱没有规定要强制公证,是否公证由老人自行决定,不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及所需要公证的材料,具体以需要公证的事项为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一般来说去公证处需要带以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对方拥有该住房产权。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一、只有拆迁合同,不可以做房产公证,但可以做房屋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协议公证。 二、房屋逝迁协议公证: 1、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可以公证,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