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证。因为手写的证明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以买卖,在我国,房产股票等实行登记制度,但是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 原因如下: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签的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但是,如果双方协商需要办理公证后,合同才生效的,按双方的约定处理。
不需要公证,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即可,如果觉得需要公证也可以带好材料到公证处公证。当事人公证应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不管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诉讼离婚,都需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签字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到场是无法办理离婚的。
公证书不是当事人自己写的,当事人只需要签订好买卖协议到公证处,经过公证后由公证机关依据法定的格式出具加盖公证印章的专业文书。所以是不需要自己写公证书的,直接去公证处就可以了。
法律并没有规定说离婚协议书必须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为了协议离婚达成的书面协议,所以,只有去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以后,协议书才生效,并不是说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才生效。换句话说,在领取离婚证以前,即便先做了公证,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这和大家理解的一般的协议书是在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并不相同。如果大家觉得离婚协议书办了公证才生效,或者公证以后对方就不能反悔了,这是对法律的误解,因为它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不取决于是否做了公证。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当然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要高于没有经过公证的。
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具体的规定,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