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审遗漏了共同原告二审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