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共同处理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