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进行认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 其中部分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对于其余行为人是否以抢劫罪共犯论处; 主要看其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是否形成共同犯意、提供帮助。 基于一定意思联络,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提供帮助或
关于共同犯罪行为中共犯的认定,就是要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跟犯罪行为的实施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 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共犯: 1.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仍然为其提供标识的话,可以定性为是假冒商标罪的共犯。 2.明知他人假冒商标进行生产,仍为其提供运输服务,或者是生产,销售,制造,储存的场所,帮助其隐匿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对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的认定: 1、有两人及以上的犯罪行为人以共同的犯罪故意有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实施行为的,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同实行犯。 2、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也认定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同帮助犯。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具备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共犯: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共同犯罪中的罪犯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算是自首,还需要如实供述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如果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不但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还需要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共同的犯罪事实才算是自首。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
共犯和共同犯罪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共犯与共同犯罪只是名词与动词的区别,共同犯罪是一种行为,而共犯是一个名词,并无实质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抢劫共犯结果既遂中存在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的认定: 1、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 2、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家族成员,所非法持有的毒品已查清系父辈、祖辈所遗留、他人赠与或者捡拾而得等,即使数额较大,持有时间较长,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般也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处理